招标公告名称: | 泊头市非遗文化展示体验中心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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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2949014006 | |||||||||||||||||||||||||||||||||||||||
招标内容: | ||||||||||||||||||||||||||||||||||||||||
泊头市非遗文化展示体验中心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非遗文化展示体验中心 已由 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泊发改审批核【2024】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项目代建单位为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泊头市非遗文化展示体验中心;2.2建设地点:泊头市范围内,东、北侧为城市规划道路、西接商业小镇,南侧为景观绿地。2.3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6832.31㎡,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369.52㎡;地下室建筑面积462.79㎡。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6质量标准:合格。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采用双盲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3 09:30 至 2024-05-29 09: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2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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