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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寿宁县清源镇竹坪村等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22-08-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寿宁县清源镇竹坪村等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寿宁县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6: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59355337
采购单位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寿宁县清源镇姜厝街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龚先生/13959355337
代理机构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胡 0593-2951696/17305932330
附件:
附件1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3+(2).docx

项目概况

寿宁县清源镇竹坪村等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CS-[2022]-024

项目名称:寿宁县清源镇竹坪村等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主要采购需求

数量

品目号预算

采购包预算/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项

350000

350000

3500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底完成最终成果(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及寿宁县自然资源局对村庄规划完成时间另有要求,完成工作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因政策性原因导致证书过期未延续的,还须提供政策性文件或网页截图加盖供 应商公章)2、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0日 至2022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63019454@qq.com),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 户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3505016861070000105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

地址:寿宁县清源镇姜厝街57号

联系方式:龚先生/13959355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联系方式:小胡 0593-2951696/17305932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  1395935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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