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丰县挂[2024]23号 | ||||||||||||||||||||||||||||||||||||||||||||||||||||||||||
经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1、宗地编号:2024-G33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4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2、宗地编号:2024-G34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4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3、宗地编号:2024-G36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5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4、宗地编号:2024-G37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5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丰 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满足下列要求的,均可参加竞买:(一)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自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 30%;(二)建设项目须符合《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 年版)》及国家相关要求。欠丰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欠丰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以上所称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包括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及其他组织)也不得参加竞买。因自身原因致使丰县已有商品住宅项目延期上房的企业及其法人、股东也不得参加竞买。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8月06日,到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丰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x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07日起至2024年08月14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4日17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2024-G33 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8月07日9时 至2024年08月16日17时。 2、宗地编号:2024-G34 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8月07日9时 至2024年08月16日17时。 3、宗地编号:2024-G36 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8月07日9时 至2024年08月16日17时。 4、宗地编号:2024-G37 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8月07日9时 至2024年08月16日17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2024-G36、2024-G37 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凭《成交确认书》与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三)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前不得分割转让。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丰县中阳大道 5 号行政审批中心 527 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崔先生 联系电话:0516—89220218 6889007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
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7月18日 |
文章推荐: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220号立马花园6#楼607室的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前海西部骑行道贯通(西湾-太子湾)一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专项评估资审及业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