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科技高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5】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科技高中,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科技高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1标段施工
2、工程概况:宜昌市科技高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1标段本次主要实施内容为:1.新建1栋科创楼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10983.60平方米;2.教学楼卫生间改造;3.学生公寓改造;4.教学楼副楼改造。
3、项目地点:宜昌市科技高中校园内(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4号)。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暖通工程、人防、海绵城市等)以及施工设计图(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所包含的一切施工内容,本项目分标段实施,本次实施1标段,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确定的最终实施范围为准。
5、履约期限: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证书未换领但在有效期限内的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证书认定为有效,可参与投标,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2 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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