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MH0130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 ||||
招标人地址: | 闵行区秀文路600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潮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7701808083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平山路(德伟路—江川东路)道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平山路(南起德伟路,北至江川东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平山路(德伟路-江川东路)道路新建工程,南起德伟路,北至江川东路,全长约24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水排水工程以及全线设置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 | ||||
工程总投资: | 1446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705.63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042535.11元人民币(704.253511万元) | ||||
施工工期: | 9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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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认真仔细研读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招标文件资料,认真核对清单内容,投标报价时应严格遵循相关定额及《计价规范》要求,并结合设计文件(招标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方案等自行负责填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并对其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单价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项目,但有权在招标阶段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并要求发包人澄清; 投标人在招标阶段未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表示已默认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施工图纸是完全吻合的,不存在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情况。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无权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有缺项、遗漏和(或)错误、或其实际需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之间有差异为由,而向发包人主张超出签约合同价的额外费用和(或)延长工期。 (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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