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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浪街道山水西路景观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6-22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雪浪街道山水西路景观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雪浪街道山水西路景观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雪浪街道山水西路景观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滨行审投许[202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山水慧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山水慧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滨湖区山水西路
2.1.2建设规模: 拟对山水西路沿线实施景观提升, 北起山水西路与山水东路交叉点,南至山水东路与缘溪道交叉点, 全长约12.3km,涉及景观提升总面积约60.49公顷,需进行风貌提升的建筑立面长度约3000米,主要内容包括: 1、山水西路沿道路景观提升及节点改造;2、山水西路沿线建筑立面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99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25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1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8月20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3月07日 17:00
2.1.5其他: (1)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在职员工;(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注: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标准二级。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设计部分内容: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深化设计评审(山水西路沿路建筑立面改造设计、沿路慢行系统提升设计、沿路绿化设计、观景节点改造设计、亮化及管线设计专业深化图)及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2)施工部分内容:山水西路沿路建筑立面改造、沿路慢行系统提升改造、沿路绿化改造、观景节点改造、亮化及管线改造以及与施工有关的材料采购等及后续施工方需要进行的各项检测、验收。(3)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5)缺陷责任期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培训、技术指导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 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B)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 2018 至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牵头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中所载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资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中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投标人承担过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景观绿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中所载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资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中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投标人承担过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景观绿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类似设计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具备园林、城市规划、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2)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城市规划、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 3 个月且无在建工程。 注: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2年 3月~2022 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②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③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年06月2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06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03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21日 9:00 时至 2022年06月27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7月2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隐秀路152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山水慧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震泽路27号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1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秦勇、钱足平

电话:

0510-85552107

电话:

0510-83592298

传真:

传真:

0510-835922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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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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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772/SJzxhoEBH42ErLykXqaa.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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