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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智能装备制造及机器人产业园(二期)一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2-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智能装备制造及机器人产业园(二期)一标段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 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智能装备制造及机器人产业园(二期)一标段施工项目;

2、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2)0195号;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2-039;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专项债资金 企业自筹,¥109815924.39元;

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伊滨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二期)一标段施工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洛阳市伊滨区西南方向。基地南临中信路,北靠城市规划路,西接道湛街,东临诸葛大街。包含智能制造厂房一~四。智能制造厂房一~四厂房,地上4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9594.98㎡;

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1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1、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次招标为项目一标段:智能制造厂房一~四;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以上由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以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3335128

代理机构:河南兴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4号邮政大厦00幢2-707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80898770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1277833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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