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市工土让告字〔2023〕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网上挂牌出让金华市婺城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
龙蟠单元规划纵二路以东、横五路以南、纵三路以西、横六路以北 | 10187.91 | 工业用地(M2)、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 | ≥2.0 | 45% -60% | 10% -15% | ≤40米 | 工业40 | 392 | 216 |
注:具体规划要求详见《金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及标准地要求(地块按标准地出让)
产业类型 | 亩均投资强度 (万元) | 亩均税收 (万元) | 亩均土地 产出 (万元)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建设期限 (个月)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 ≥400 | ≥30.42 | ≥500 | ≥4.1 | ≥5235 | 24 |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具体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五、竞买申请
申请人从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网址见出让须知。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文件可从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七、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3日。
2.挂牌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7日10时。
3.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15时(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挂牌起始、截止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北楼2626办公室
1.联系电话: 0579-82363482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联系人:邵先生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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