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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学院中路229号103店面一年零三十八天租赁权交易公告

· 2024-02-27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2时整,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学院中路229号103店面一年零三十八天租赁权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元/月/㎡)

招租底价

(万元/年)

租赁

期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103店面

44.30

商业

96

5.1

1年38天

1.3

10个工作日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1年38天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从原租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三个月租金。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竞得人,竞得人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5、原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10日到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7、租赁房产目前与其他房产打通使用,竞得人为非原承租人的,须在成交后自行按承租面积进行隔墙,并承担相关费用。

8、租赁房产不得作餐饮和水果店使用。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3月11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77-88334545

温州设计集团业务举报:0577-88820962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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