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2时整,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学院中路229号103店面一年零三十八天租赁权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103店面 | 44.30 | 商业 | 96 | 5.1 | 1年38天 | 1.3 | 无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1年38天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从原租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三个月租金。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竞得人,竞得人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5、原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10日到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7、租赁房产目前与其他房产打通使用,竞得人为非原承租人的,须在成交后自行按承租面积进行隔墙,并承担相关费用。
8、租赁房产不得作餐饮和水果店使用。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3月11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77-88334545
温州设计集团业务举报:0577-88820962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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