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等4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及管理实施年度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名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 | 1,990,000.00元 |
合同包1(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等4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及管理实施年度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名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等4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及管理实施年度技术服务项目 |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等4个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及管理实施年度技术服务项目 | 1.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对本项目的成果进行审查。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行业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项目成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修改或重做,直至验收通过为止。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文本及资料。最终成果内容必须清晰完整,所包含的相关文本及资料等内容必须全面、准确。 2.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交付的合同约定成果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采购人在组织验收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项目成果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未书面提出验收或修改意见,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验收合格。 4.成交供应商交付的项目成果经采购人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交付全部成果资料。 | 本项目完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80个日历日(具体以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 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相关规范。 | 1,990,000.00 |
卢兆明、陈迟、蔡曦东(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
---|
文章推荐:
【郧阳区中心】郧阳区峡沟等1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郧阳区峡沟等1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三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yy-202410sl-015001003)
[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建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招标编号:srjyzfcg-2024-010#)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