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公园城市规划新媒体产品宣传 | 资金类型 | 综合事务管理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30万 | |||
项目背景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城市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要求,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相关宣传工作,组织制定了《深圳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宣传报道方案》并经宣传部部长批示同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委托中国自然资源报社开展深圳市公园规划新媒体产品宣传,打造融媒体网红产品,设计深圳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新媒体作品,并通过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格要求(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党媒;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函),且未在涉嫌投标违规被调查、取证阶段的投标人; 4.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截止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算起,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下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投标人需在履约承诺函中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具体技术要求 | 1.中标单位根据《深圳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相关资料,围绕规划的四大行动,即:山海连城、生态筑城、公园融城、人文趣城,设计四组海报和一张长图,其中每组海报不少于5张。 2.中标单位派专人去深圳进行实景拍摄,拍摄作品每组不少于20张照片,并用于海报设计、展板设计等相关宣传推广。 3.中标单位通过i自然全媒体强国号、微信、微博等社属新媒体账号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各个平台发布2次,并推荐给自然资源部政务新媒体矩阵转发。 | |||
商务需求 |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底。 2.项目成果要求 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要求,完成服务后,须向采购方提交成果证明。证明材料包含: (1)制定完整可行的制作方案1份; (2)项目的设计稿、总结报告及照片影像资料各2套。 3.付款方式 (1)投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方将进行项目验收。 (2)采购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即中标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费用,待项目履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尾款。 4.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本项目财政预算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财政预算限额,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并以投标人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
文章推荐:
【雄安新区】启动区人口导入期及建成后交通组织方案研究及咨询服务2023年中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