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等相关规定,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经盐城市大丰区国土空间规划利用工作委员会集体决策研究同意,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现将大丰区2025年广丰路东侧地块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收购价格公示如下:
被收回土地的权利人为苏州惠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丰华街道广丰路东侧、飞达路南侧,收回地块面积30072平方米,收购价格19600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5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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