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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本级】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监测监管项目技术服务验收报告公开

· 2023-12-26
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监测监管项目技术服务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1184E_001

二、合同名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监测监管项目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1184

四、项目名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与监测监管项目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55号

联系方式:181532088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开展调研,收集国内、省内关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文件、专项规划编制的优秀成果、再开发项目典型案例,总结先进经验,形成基础资料汇编。(2)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明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目的意义、任务内容,充分考虑城镇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人文传承、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研究提出专项规划在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用途分布、布局优化、时序安排、措施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开展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更新规划、再开发单元(项目)方案编制等的关系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和工作报告。(3)在调研、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山东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建议稿)。(4)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提出的其他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1.技术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68号)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2.人员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项目所需人员最低数量要求,每个包配备人员总数都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不能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投入项目组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3.质量、安全要求(1)质量要求: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到调查依据充分、调研数据详实、测算过程清晰、成果报告齐全,成果质量符合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2)安全保密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数据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凡是从采购人处获得的数据资料必须专人保管,确保数据安全,不得私自将数据用于项目以外用途。项目结束后,从采购人处获得的数据资料在提交成果后应在采购人监督管理下销毁。(3)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交付的成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供应商负责全权处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予以赔偿。供应商交付的成果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的所有权归采购人享有。非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引用、发表、复制、发行、演示、改编和向第三者提供。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服务地点:山东省

七、验收日期:2023年11月2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孙广云、盖岳峰、姜文娟、张纯涛、岳睿

九、验收意见: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合理,工作方法科学,项目成果齐全、规范,符合验收要求;严格按服务内容与服务要求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任务;项目决算报告编制完整、规范,经费使用合理,符合合同约定,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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