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规定,现将贺州市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大平街新市场陈钊荣户房屋规划许可内容变更进行公示。
一、建房位置
位于贺州市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大平街新市场。
二、公示内容
陈钊荣户土地登记面积41.16平方米,住宅用地,房产登记房屋层数三层半,房屋建筑面积163.38平方米。根据陈钊荣本人委托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3月1日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报告》,该户房屋竣工规模为四层,底层占地面积41.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61平方米(该户房屋已建设176.61平方米,容积率为4.29,符合《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中居民私有住宅建设控制要求)。对该户二层以上擅自外挑超出本户用地权属线建设的行为,经平桂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完毕后,由我局办理规划核实和按现状办理不动产登记。我局拟按实际竣工情况对该房屋完善规划手续。
三、公示时间、地点
公示期7天,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公示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大平街新市场陈钊荣户用地处,贺州市平桂区大平瑶族乡人民政府公示栏,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户房屋规划许可变更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518室(电话:8835027,邮箱:kjghg2019@163.com),以便更好的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及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贺州市平桂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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