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然规出让告〔2024〕8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WH2024—17号、WH2024—18号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土地面积 (㎡) | 建筑 容积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不动产 单元代码 | 规划设计 条件编号 |
WH2024-17号 | 彩虹大道东侧、兴潼路北侧、青年南路西侧地块1 | 居住 用地 |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 44163(66.24亩) | 容积率≤2.0 | 15900 | 3975 | 200 | 340322016028GB00071W00000000 | 五自然规条 2024-23号 |
WH2024-18号 | 彩虹大道东侧、兴潼路北侧、青年南路西侧地块2 | 居住 |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 28979 | 容积率≤2.0 | 104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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